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是什么(破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要件,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多少年?
法律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对他人财物有毁损行为的,若此时仅仅是出于过失的话,那么一般是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然而,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代表也不承担其他方面的责任,毕竟对他人财物有侵犯,那么民事赔偿责任肯定还是需要承担的。而要是主观上是出于故意的话,则当达到规定的数额之后,那么就会认定为上面介绍的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