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意外致他人死亡一般赔偿标准)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网友咨询:
崔涵于2021年8月11日21时30分许,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太平家园小区东侧过街天桥下路西侧,因从桥上随意扔弃烟头与被害人韩×(男,殁年27岁)发生争执并互殴,过程中崔涵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刺扎韩×左胸部、左腰部、左髋部等处数刀,致韩×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崔涵作案后于2021年8月12日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崔涵会受到怎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