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湖北省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告知函,通报其在湖北荆门涉诉情况,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释。全文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4名消费者投诉你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涉嫌乱收费用,本会逐一进行了调查。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职责,将调查情况告知你们,请于今日起七日内向本会作出解释。
一、消费者周某投诉称:2013年7月24日,他购买美的空调,承诺保修6年。2019年5月22日,空调发生不制冷故障,售后工作人员维修后,以该空调用户不能提供相关凭证为由不予提供免费维修,收取费用100元。
本会查知:该空调外机编码为ADH2116138080159,销售单位为钟祥市胡集美的专卖店,购买日期为2013年7月24日,安装单位为荆门市艳华电器安装有限公司,安装日期为2013年7月26日,保修期时间到2019年7月25日。据此,你公司应承担三包责任,不应收取费用。
二、消费者关某某投诉:2011年9月15日购买美的空调,承诺保修10年。2019年5月25日,空调发生不制冷故障,售后服务人员上门维修后收费150元。售后工作人员称保修期只有6年,而不是10年。且该空调曾经移机,不再属于保修范围。
本会查知:该空调外机编码为BNW1111238082686,销售单位为荆门东方百货,购买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安装单位为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保修期时间到2021年9月15日。该空调虽于2017年8月25日移机,但有证据表明属美的售后工作人员操作。据此,你公司应承担三包责任,不应收取费用。
三、消费者范某某投诉:2010年购买美的空调,今年5月22日出现故障。美的售后工作人员上门维修,更换内机主板保险管,收费120元。经再三要求才开收据,收据显示有更换二极管项目。其质疑:更换保险管收费120元过高,二极管并未更换为何收费。
本会查知:美的售后工作人员于2019年5月23日上门维修,仅更换保险管,没有更换二极管。经查看当时售后工作人员出据收条,显示有二极管收费项目。按你公司包外收费标准,更换保险管应属简修项目,收费标准为50元。你公司承诺,20公里以下不收费,20公里及以上的按照每公里1.5元收取。据此,该维修实际里程为24.3公里,减去20公里,远程费用应为6.5元。综上,该次维修费用应为简修费50元,远程费6.5元,合计56.5元,多收63.5元。售后工作人员于2019年5月28日将收取的120元退给投诉人。
四、消费者施某某投诉:她于2012年底购买美的挂式空调,属家电下乡产品,厂家保修10年。2019年6月3日上午,空调不制冷。次日,美的售后工作人员维修后,以用户不能提供保修凭证为由,收取费用230元。
本会查知:该空调内机机身编号AEE2118048010581, 无家电下乡标志,无安装记录。经查内机机身编码,保修期时间到2022年2月4日。据此,你公司应承担三包责任,不应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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